不一定要每個數據都作為調整操作的依據,而是要擇其隨爐況變化大的主要煤氣成份,根據這些主要成份來調整操作。
以煙煤為原料發生爐的煤氣為例:
煤氣中的氮氣是分析后的剩余量,所以本身意義不大,但可參考的是若氮氣含量高了以后,那么可燃成份一定下降。
煤氣中的氧氣除特殊情況下,一般在0.2-0.4%左右,接近或超過1%時說明有燒穿或局部不氣化現象。
煤氣中的碳氫化合物一般在0.2-0.4%,變化不會大。
煤氣中的甲烷一般在1.8-2.2%左右,變化也不會大。
剩余的就是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和氫氣,這三個成份隨爐況變動而隨之帶來的變化也大,所以日常根據這三個成份來調整操作。
1、當出現二氧化碳偏高,一氧化碳偏低,說明該爐處于還原反應不完全、還原層太薄或煤層過薄,表面溫度高,因此應適當加厚煤層(在料層高時,可適當增加出灰速度)。
2、當出現二氧化碳偏高、一氧化碳偏低,氫氣又偏高時,說明飽和溫度用得過高,以致于大量熱量為水蒸汽分解所吸收,此時應適當的降下飽和溫度。
3、當出現氫氣偏高時,應注意適當的降下飽和溫度,并檢查是否有漏水現象。
4、當出現氫氣偏低時,而二氧化碳與一氧化碳含量尚屬正常,此時應適當的提高飽和溫度。
5、當出現二氧化碳偏高、一氧化碳偏低時,而氫氣又偏低時,此時也說明料層過薄或有燒穿現象,此時需加厚煤層,降低爐出溫度。
煤氣成份分析只是調整操作的依據之一,所以調整時不能光憑煤氣成份分析的數據,同時要結合儀表指示,測釬分析,爐渣情況,綜合進行考慮。 |